江蘇南通,女子婚後發現丈夫性無能,委屈巴巴到法院求離婚!

“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江蘇南通,女子基於對男子信任,直接領證結婚,婚後發現男子無性生活能力,於是,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婚姻。

(案件來源:江蘇廣播電臺《零距離》)

黃女士自從高中便認識了陳先生,當時,兩個人雖然不是在一個班級裡面,但是彼此也都見過面。當時的黃女士屬於醜小鴨,放在人群中是不會給人留下任何深刻印象的,也就是普普通通的長相。

但是陳先生不同,他長得又帥氣,個頭又高,是學校的帥哥級人物,不僅如此,陳先生學習成績還非常好,每次考試,在學校的光榮榜上,總少不了陳先生的名字。

按理說,像陳先生和黃女士是屬於不同級別的人物,就像兩根平行線,正常發展的話,他們倆不會出現交集的。

但是,沒想到的是,生活就是如此的戲劇,大學畢業後,這兩個人卻誤打誤撞的在同一個城市遇見了。不僅如此,女大十八變,黃女士大學畢業後像是長開了一樣,膚白麵嫩,若是再添上三分打扮,更加光彩耀人。

一次偶然的機會,在同一趟地鐵上,陳先生和黃女士相遇了。黃女士一眼認出了當初心目中白馬王子陳先生,陳先生卻怎麼也認不出眼前的美女。畢竟誰都不會想到,當初的醜小鴨竟然變成了白天鵝。

黃女士自豪自我介紹一番,把陳先生驚得是目瞪口呆,就這樣,當年的老同學在他鄉遇見了。沒想到的是,此時的兩個人都是單身,更沒想到的是,兩個人對彼此又都有好感。

那接下來的事,就順理成章了。高中的時候,黃女士就曾仰慕陳先生,把他想象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只是當時自己條件不具備,沒有勇氣開口。現如今自己要長相有長相,要工作有工作,自己完全配得上他。

陳先生也不傻 ,他以前沒有留意過黃女士,現如今看到後也被驚豔到了,似乎一切來得都是那麼的突然,又似乎水到渠成。

但是,陳先生內心還是比較忐忑的,他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告訴黃女士,在性生活方面,陳先生有些問題。但是,思來想去,陳先生決定還是不說了,先把生米做成熟飯再說,畢竟他們之間是同學關係,出現問題,應該好溝通。

就這樣,兩個人領了結婚證。但是,婚後不久,黃女士就發現,陳先生壓根不碰自己,難道自己對他的吸引力不夠嗎?還是,他的價值取向有問題?

在黃女士的再三逼迫下,陳先生講出了實情,陳先生在那方面出了問題,已經2年多了,也正是這個原因,讓他遲遲找不到女朋友,

黃女士知道後,終於明白這麼多年裡,長相帥氣的陳先生一直單身的原因。按理說,追求他的女生應該大有人在,主動權都在陳先生的手裡,現在她知道原因了。只是,自己當初一時衝動,本著是老同學,相互信任,沒有同居,就領證了。那現在,自己咋辦?

思來想去的黃女士最終還是做出了決定,她想和陳先生結束這段無性的婚姻,於是黃女士向法院提出,撤銷她和陳先生的婚姻。

1、黃女士提出撤銷婚姻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夫妻生活在婚姻中作用在大部分人看來是調節夫妻關係的重要主成部分,陳先生在婚前已經知道自己在性功能方面有問題,會影響夫妻生活。但是,他為了一時的利益,沒有告訴黃女士,選擇了隱瞞,因此黃女士有理由以此主張自己受到欺騙,請求撤銷婚姻。

2、黃女士為何選擇撤銷而不是離婚?首先搞清楚離婚和可撤銷婚姻區別:一是二者性質不同,婚姻撤銷是對違法婚姻關系的處理和制裁,婚姻撤銷的原因在結婚之時就存在;離婚是對合法婚姻關係的解除,離婚原因一般發生在結婚之後。

3、本案中,黃女士之所以選擇撤銷,是因為陳先生有功能性障礙,並且這個問題在結婚領證之前就已經存在。

二是兩者的程式不同。婚姻的撤銷必須依訴訟程式進行,由法院裁判。而對離婚,可以選擇訴訟,也可以選擇協議離婚。

黃女士之所以起訴撤銷,這是法律的規定,因為撤銷需要法院宣判,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和公信力。

三是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婚姻撤銷是對違法婚姻的解除,而離婚是對存在的婚姻關系的解除。

本案中,黃女士申請撤銷婚姻,被法院同意後,黃女士和陳先生的婚姻在法律上視同從頭到尾無效,不備認可。即便黃女士再婚,在法律上只承認黃女士是頭婚,而不是二婚,如果黃女士選擇離婚,那麼黃女士再婚的時候,法律上認為是二婚。

對此您怎麼看?

歡迎留言討論。

關注@胡究法的如法炮製

法眼看世界,洞悉人、情、法。

版權宣告:
作者:Julie Selby
連結:https://sh100k.com/jiang-su-nan-tong-nyu-zi-hun-hou-fa-xian-zhang-fu-xing-wu/
來源:SH100K – 生活百科
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