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義音樂 – – 簡述古典主義音樂

古典主義音樂(簡述古典主義音樂)
古典主義的萌芽發生在巴洛克時代的義大利。後來由於維也納出現了海頓(交響樂之父)、莫扎特(音樂神童)、貝多芬(音樂聖手),古典音樂才得以形成和發展。
所以,音樂中的“古典樂派”其實指的是“維也納古典樂派”。
古典主義時期是從1750年到1820年。在古典主義時期,音樂是貴族享受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宮廷和沙龍是音樂活動的中心。後來音樂藝術的欣賞不再侷限於上層社會,藝術的大眾化為音樂家提供了成為獨立藝術家的條件。
與以往的巴洛克音樂相比,音樂的大小音體系充分發展,旋律成為重要織體,低音和聲起伴奏作用,音樂結構方正,主題動機發展,力度安排更加豐富。

音樂特徵
事實上,這一時期的作曲家在考慮音樂結構時,都遵循這個基本概念:一個調性之間平衡的概念,讓聽眾清楚地感受到音樂是如何運作的;還有段落之間的平衡。當聽一段音樂時,聽眾可以準確地知道接下來是什麼。作曲家的創意只是稍微改變了作曲體系和大綱,而不是機敏或進取地創作音樂來讓聽眾著迷或驚喜。也可以說,音樂創作沒有所謂的“古典時期”,只有“古典風格”。按照這種風格,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寫出了他們的傑作。如果說這是一個傑出的典範,那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這種風格並不僅僅存在於他們三人的作品中。這一時期的其他作曲家基本都是沿襲這一風格,沿襲這一傳統。
這一時期的總體特徵是:主旋律風格占主導地位,音樂語言精煉、樸實、親切,曲式結構清晰、對稱,音樂中的衝突得到加強和深化。
18世紀新風格的要素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
追求優美動人的氣質,偏向工整對稱的方樂句結構,與市民舞蹈、民樂音調、舞蹈節奏關係更密切;
調性與和聲的安排成為結構作品的重要因素,段落或樂章有更明確的終止和簡潔的和聲風格;
短小的動機孕育著豐富的音樂思維技巧,樂章中主題間的對比變化。“通奏低音”逐漸被清晰的樂譜取代,表達了作曲家對樂器音色更細緻的感受。

此外,它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特點上:
1.音樂從教會進入宮廷,逐漸走向社會和民間。
2.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創作不再以復調為主,而是採用主旋律音樂形式,加強了旋律與和聲的對應,建立了“主體-從屬-屬-主體”的功能性和聲級數。
3.確立曲式的音段結構原則。旋律不再採用巴洛克時期連續擴充套件的曲式,而是以短而對稱的2、4小節(也有3、5、6小節)為基本單位,形成方形的樂句結構。音樂呈現出美、簡單、平衡的特點。
4.主題驅動發展,用主題之間的對比代替巴洛克時期單一主題的發展。
5.“通奏低音”被清晰的樂譜代替,讓作曲家對樂器音色的體驗更加清晰。
6.追求客觀的美,描繪自然界中的人脫離對教堂裡的神和宮廷裡的君主的依戀,拓寬了音樂的範圍和表現力。
音樂型別
音樂的重點已經轉移到新的器樂體裁——交響樂、協奏曲、奏鳴曲和四重奏。
交響樂是器樂體裁的一種,是由管絃樂隊演奏的具有多個樂章的大型(奏鳴曲式)套曲。源於義大利歌劇的序曲,《天海》最終定稿。
協奏曲通常指大型器樂,主要由一種獨奏樂器(如小提琴、鋼琴等)演奏。)並與管絃樂隊合作演出。

奏鳴曲式是古典音樂中最具代表性的形式。即呈現部分有第一和第二主題的比較,中間有發展部分,然後是兩個主題重複的再現部分。曼海姆音樂學校在當時已經有了比較完整的形式。也是曼海姆學派將小步舞曲加入了交響樂的形式。在他們的交響樂樂器中,木管樂器也是用雙管制作的。莫扎特在他的交響樂中加入了單簧管,他是在曼海姆聽了他們的樂隊後學會的。
四重奏是一種主要由絃樂四重奏組成的音樂形式。四重奏:在四重奏領域中,絃樂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大的形式。絃樂四重奏的樂器組合通常是兩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此外,也有作曲家採用一把大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低音提琴的組合,但數量並不多。
代表性人物
18世紀下半葉,維也納成為歐洲音樂的中心。在這裡,西方音樂實現了高度的內聚發展,形成了對現代西方音樂具有示範意義的維也納古典風格。音樂大師海頓是古典風格最重要的創始人。他不僅確立了古典的體裁和形式,也確立了古典的精神風格。另一位大師莫扎特以他的許多傑出才能將古典風格推向了極致。時代的音樂巨人貝多芬最終將古典風格完美化。但與此同時,他具有高度個性和時代奮鬥精神的音樂超越了古典精神的範疇,成為19世紀浪漫主義的先導。
弗朗茨·約瑟夫·海頓(1732-1809)是維也納古典音樂學校的創始人,出生於奧地利東部匈牙利附近的羅勞鎮的一個汽車製造商家庭。8歲時,他加入了維也納聖斯蒂芬大教堂的唱詩班,8年的唱詩班生活讓他接受了早期的音樂教育。為了從中上幾堂作曲課,他曾短期做過義大利歌劇作曲家波波拉的貼身男僕。1761年,他加入了埃斯特哈齊家族宮殿的樂隊,後來成為音樂總監。在皇宮裡的近30年裡,他寫了他的大部分作品。790年,尼科勞斯王子去世,宮中的音樂組織解體,海頓移居維也納。1791年和1794年兩次訪問英國,創作和演出取得巨大成功,被牛津大學授予榮譽音樂博士。晚年,他仍然以旺盛的精力寫出了兩部著名的清唱劇《創世紀》(1798)和《四季》(1801)。

作品:驚喜交響曲、告別交響曲、時鐘交響曲、清唱劇《創世紀與四季》、絃樂四重奏、百靈鳥四重奏、皇帝四重奏等。
海頓創作了108首交響曲、68首絃樂四重奏、協奏曲、嬉鬧曲和其他器樂作品。聲樂方面有26部歌劇和4部清唱劇。他的交響樂和四重奏為古典維也納樂派的體裁風格奠定了基礎。
沃爾夫岡·阿馬德烏斯·莫扎特(1756年1月27日-1791年12月5日)出生在神聖羅馬帝國時期的薩爾斯堡。莫扎特是歐洲最偉大的古典音樂作曲家之一,享年35歲。他的重要作品總結了當時所有的音樂型別。在鋼琴和小提琴相關的創作中,他無疑是一位才華橫溢的藝術家。他的協奏曲、交響樂、奏鳴曲、小夜曲、嬉鬧曲等成為後來古典音樂的主要形式。他也是戲曲方面的專家,他的成就在時代的變遷中永垂不朽。

代表作品:《費加羅的婚禮》、《魔笛》、《A大調鋼琴奏鳴曲》、《C大調絃樂五重奏》、《安魂曲》、《奏鳴曲》、《協奏曲》
莫扎特一生創作了754部作品,其中完成的有622部,未完成的有132部,包括22部歌劇、41部交響樂、42部協奏曲、一部安魂曲、奏鳴曲、室內樂、宗教音樂和歌曲。
莫扎特一生的音樂創作多種多樣,包羅永珍。當時,所有的音樂流派和形式似乎都有涉及,如歌劇、交響樂、協奏曲、管絃樂、教堂音樂、舞曲、進行曲、室內樂、鋼琴、小提琴、歌曲和合唱等。其中,戲曲代代相傳,影響深遠。
路德維希·範·貝多芬(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男,是德國作曲家、鋼琴家和指揮家。出生於德國波恩,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之一,歐洲古典時期作曲家。貝多芬的童年是在父親嚴厲的教育下度過的,這使他變得倔強、敏感、激動。22歲時,他開始在維也納生活了一輩子。第三交響曲創作於1803年至1804年,標誌著他創作的成熟。在接下來的20多年裡,他的眾多音樂作品透過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宏大的氣魄將古典音樂推向了巔峰,並預示著19世紀浪漫主義音樂的到來。

代表作品:《月光》、《悲情》、《田園》、《命運》、《英雄》、《合唱》、《黎明》
貝多芬創作了9部編號交響曲、35首鋼琴奏鳴曲(其中最後32首是編號的)、10首小提琴奏鳴曲、16首絃樂四重奏、1部歌劇、2部彌撒曲、1部清唱劇和3部康塔塔,以及大量的室內樂、藝術歌曲和舞曲。這些作品對音樂的發展影響深遠,因此被尊為音樂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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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們聽過的巴洛克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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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lie Sel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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