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電氣控制裝置 – – 消防聯動控制系統之消防電氣控制裝置的設定要求

文章目錄

電氣火災控制裝置

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消防聯動控制系統之消防電氣控制裝置的設定要求)

電氣火災控制裝置
4.4.1控制功能
4.4.1.1消防電氣裝置應具有手動和自動控制模式,並能接收來自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聯動控制訊號。在自動工作狀態下,它將執行預定的動作並控制受控裝置進入預定的工作狀態。
4.4.1.2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只能與啟動裝置連線。與啟動裝置連線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能在3 s內接收啟動裝置的動作訊號,並將啟動裝置的動作訊號傳送給消防聯動控制器,處於自動工作狀態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在接收到啟動裝置的動作訊號後,應執行預定的動作,控制受控裝置進入預定的工作狀態。
4.4.1.3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能手動控制受控裝置進入預定的工作狀態。在自動工作狀態或延遲啟動期間,手動插入控制應優先。
4.4.1.4消防裝置應能接收被控裝置的工作狀態資訊,並在3 s內將資訊傳送給消防聯動控制器
4.4.1.5消防電氣控制裝置的各項控制和設定功能的執行水平應符合表1的規定。
4.4.1.6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收到控制訊號後,應在3 s內執行預定的動作,控制被控裝置進入預定的工作狀態(有延時要求的除外)。
4.4.1.7消防電控裝置在自動工作狀態下可設定延時功能,延時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並應標明延時時間。
由4.4.1.8三相交流電源供電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在電源缺相或異相時發出故障聲光訊號;具有自動校相功能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能在電源異相時自動校相,因此不會發出故障聲光訊號。消防裝置不應在電源缺相或異相時使受控裝置誤動作。
如果4.4.1.9內的受控裝置一用一備,當正在使用的受控裝置發生故障時,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能在3 s內自動切換到備用裝置,同時發出相應的指示訊號。
4.4.2指示功能
4.4.2.1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配有綠色主電源指示燈,主電源正常時應點亮。
4.4.2.2消防電控裝置應配有紅色啟動指示燈,啟動動作完成後該指示燈應點亮。
4.4.2.3消防電控裝置應配有綠色自動/手動工作狀態指示燈,該指示燈在自動工作狀態時應點亮。指示燈的功能應在附近用中文標明。
4.4.2.4具有故障報警功能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配有音訊裝置和黃色故障指示燈。故障發生時,指示燈應點亮,音訊裝置應發出故障聲音訊號。
4.4.2.5具有延時啟動功能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設定紅色延時指示燈。在消防電氣控制裝置延時啟動期間,該指示燈應點亮。
4.4.2.6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為受控裝置提供紅色啟動指示燈,受控裝置啟動後指示燈應點亮。
4.4.2.7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設定紅色聯動控制指示燈。與啟動裝置連線的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應設定紅色啟動裝置動作指示燈,聯動控制指示燈也可共用。當有聯動訊號輸入或裝置啟動時,指示燈應點亮,併發出與故障聲音明顯不同的音響訊號。

版權宣告:
作者:Julie Selby
連結:https://sh100k.com/xiao-fang-dian-qi-kong-zhi-zhuang-zhi-xiao-fang-lian-dong/
來源:SH100K – 生活百科
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